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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程序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周雨田  时间:  浏览:2011-10-24 00:00:00

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

关于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程序的若干

规 定

各区市县教育工会、市直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系统各基层工会: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届满,都应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改选,这是工会组织的基本民主制度,也是调整、充实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的重要方法。为了规范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对改选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

基层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应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筹备和组织。

一、写出书面请示

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初步确定换届改选的时间,大会任务、议程,代表的名额、条件、产生办法,下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差额率,主席、副主席和经审主任的名额设置,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工会委员会会议作出决定后,根据上述内容写出书面请示,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准。

二、做好筹备工作

同级党组织批准后,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筹备工作。

(一) 召开部门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会议,部署换届改选工作;

(二) 按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由部门工会或工会小组民主选举会员代表(会员代表要合理确定比例:原则上会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为10%—15%;会员人数在500人-1000人的为15%—20%;会员人数在200人-500人的为20%—25%;会员人数在100人-200人的为25%—30%;会员人数50人—100人的为30%—40%,最少不低于30人;50人以下的单位,不选举会员代表,直接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必须在充分酝酿候选人的基础上,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三)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提名并作出决定,负责审查代表资格;

(四) 起草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五) 利用工会宣传阵地,营造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的氛围。

三、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将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推荐名额印发至部门工会或工会小组,由工会小组自下而上提名,然后集中大多数会员群众的意愿,产生第一轮名单。第一轮名单产生后,召开工会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会议进行民主协商,按照群众性、代表性的结构比例产生第二轮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再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然后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由同级党组织在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工会主席人选由同级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工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将工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候选人由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连同上级主管部门对主席人选的批复报上级工会批复(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届中变动,按此条规定办理)。

四、召开预备会议

在预备会议上,应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等有关会议材料发给每个代表。预备会议有以下议程:

(一) 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二) 通过大会表决办法;

(三) 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四) 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五) 通过大会议程;

(六) 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五、召开正式会议

(一) 奏国歌;

(二) 致开幕词;

(三) 领导讲话;

(四) 上届工会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五) 上届工会委员会作财务工作报告;

(六) 上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作经审工作报告;

(七) 分组讨论“三个工作报告”;

(八)选举

1、宣读上级工会关于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批复;

2、 介绍“两委”候选人简况;

3、酝酿并通过“两委”候选人建议名单;

4、 表决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5、 表决通过选举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6、 监票人监督选举工作;

7、投票、计票

8、 宣布当选人名单;

9、 当选人代表发言;

(九) 表决通过“三个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 奏国际歌。宣布代表(会员)大会闭幕;

六、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代表(会员)大会闭幕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介绍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七、报批选举结果

1、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复。

2、以工会委员会名义及时拟写报批选举结果的请示,经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连同上级主管单位对工会主席的批复件报上级工会批复。

附:工会委员会成员职责(供参考)

绵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7年10月29日